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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	<title><![CDATA[文章分類: 可怒也 (沒有一刻鐘不需要火花)]]>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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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title><![CDATA[文章分類: 可怒也 (沒有一刻鐘不需要火花)]]>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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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做手術是為了檢查？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一天，餓了好幾天的乞丐走到吝嗇的財主面前，想討一碗稀粥吃。財主冷漠地說：「你要不自掏腰包，滾到別處買稀粥；要不讓我割開你的肚皮，看看你有多飢餓。」假如你是乞丐，你會怎樣做？</p><p>前天晚上，小天參與一場籃球比賽。比賽開始不到十分鐘，小天跳起，想接住由隊友傳來的籃球。不幸地，小天那條先行著地的右腿，咔嚓一聲，膝蓋位置的腿骨該是扭傷了。於是，他就忍著痛楚，一拐一拐地走到急症室求醫。到急症室看病的人，一向有緩急先後之分。小天的病況，想必是最輕微的一類，不然醫護人員不會只給他一根拐杖，然後叫他等候六個小時。</p><p>昨天早上，小天又到急症室求醫。在診症期間，醫生甲對小天說：「右腿沒有甚麼皮肉損傷，膝蓋位置又沒有紅腫，應該沒事的。如果你還擔心的話，我轉介你到骨科照X光吧，時間是明天早上。」</p><p>今天早上，小天按時到醫院內的骨科，打算照X光看看。醫生乙看了看小天的情況，劈頭第一句話就說：「你要不自掏腰包，到外面的私人專科門診照X光，大約要花幾千元吧；要不讓我們替你做手術，檢查一下內裡腿骨的情況。」最後，情況跟昨天早上的一樣，小天仍未能了解腿骨的情況，也得不到任何治療，就連一顆止痛藥也沒有，便離開醫院了。</p><p>這到底是甚麼爛意見？香港人過往享有的醫療福利，到底死到哪裡去了？公立醫院內的X光機不是給病人使用的嗎？為甚麼要求病人自掏腰包，到外面的私立專科門診照X光？那麼公立醫院還有甚麼存在意義？就是通過做手術替病人檢查身體嗎？我還是今天才知道，做手術的目的除了是替人治病外，還能用以替人檢查身體的。隨便割開病人的皮肉，肯定不會有任何後遺症嗎？醫生究竟把病人的身體當作甚麼？醫生都是冷血的嗎？如果檢查身體要靠做手術，那麼x光機等電子儀器發明來幹嘛？為甚麼醫生情願勞師動眾的替病人做手術，也不願意讓病人照X光？因為做手術的收費較照X光的可觀嗎？還是現今的醫生都喜歡推卸責任，以嚇唬病人來換得日子的安寧？此等醫生簡直是低智慧生物，要不怎會甫開口就說出這麼令人詑異的荒謬的廢話！</p><p>威記的醫生們、醫管局，送你們一句話：「你們呀，好一條吃糞便的狗！」</p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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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category><![CDATA[可怒也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Tue, 20 Jan 2009 23:49:52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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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「隨俗」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以下是一個女孩乘搭火車的零碎片段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</span><span><o></o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當女孩還是學生的時候……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</span><span><o></o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她總是慢條斯理的。縱使在遠處看見一列火車駛至月台，她仍不打算追趕該列火車；就算錯過了該列火車，她仍平靜地等待下一列火車的來臨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</span><span><o></o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她總是從容不迫的。在人多的時候，縱使車廂中還能多擠一個人，她也不願擠進車廂，為的只是讓車廂中的乘客能有較寬敞的空間站立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</span><span><o></o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她總是非常禮讓的。在走進車廂後，縱使看到一個沒人坐的座位，她也不會坐下，只是乖乖的佇立著，希望把座位留給其他比她更有需要的乘客坐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</span><span><o></o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在女孩躋身上班族的行列後……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</span><span><o></o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她變得橫衝直撞。在還未看見一列火車駛進月台時，她已急步超前身邊的人，務求霸佔一個最有利的排隊位置。當在遠處看見一列火車駛至月台時，她拔腿就跑，務必趕上該列火車；假如趕不上，她會深心不忿，繼而心情變差，認定自己當天走背運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</span><span><o></o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她變得咄咄逼人。只要擁擠的車廂中還能多擠半個身體，趕忙的她就會拼命的擠進車廂中；假如擠不進，她會在心裡咒罵其他乘客的自私和不合作，埋怨他們不多擠進一點，鄙視他們給自己預留空間閱讀報章或書籍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</span><o></o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她變得冷漠無情。當一列火車剛駛到月台時，她已注視著車廂內沒人坐的座位。甫踏入車廂，她就一個箭步跑到空位坐下，再沒有餘暇留意四周，有沒有比她更需要該座位的乘客。有時候，明知有位老人站在面前，她仍刻意垂下頭，甚至佯裝睡覺，為的只是讓疲累的自己多休息一會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　　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12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<font size="2">就是這樣，女孩就「隨俗」地融入了香港上班族那可恥的文化。</font></span></p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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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cooltintin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可怒也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Tue, 29 Apr 2008 11:42:01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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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請嘗試大方的鬆開你伴侶的手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一群好友，當中有一男一女成為了情侶。首次以情侶身分示其餘好友的他們，刻意保持距離，一個不知所措，表現得頗為尷尬，一個悶悶不樂，話也不想多說一句。第二次與好友會面時，他們顯然比第一次輕鬆多了，尷尬的感覺沒有了，十指扣得非常緊。第三次與好友見面時，他們似乎已習慣了以情侶的身份高姿態地示人，二人全程理所當然的走在一起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在朋友的聚會中，一對情侶全程十指緊扣是可以的，不過我覺得只限於下列六個情況：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1.  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情侶的其中一方不認識其他朋友，或者與他們不太熟悉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2.  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那些朋友全都是一雙一對，攜眷出席的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3.  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朋友的人數眾多，多得把一對情侶當作透明也無所謂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4.  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情侶的其中一方受了傷</font>(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可以是肉體上或心靈上</font>)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，需要另一半攙扶或安撫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5.  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那對情侶想曬命，展示他們的幸福和甜蜜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6.  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那對情侶不介意引起其他朋友的不滿，甚至不介意朋友因此而疏遠他們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約三五知己出來，目的是甚麼？是為了聚舊，為了聯誼，為了知道大家的近況，知道彼此都過得安好。如果約了幾個好友出來以後，當中的情侶還是他牽著她走，她跟他在竊竊私語，那他們倒不如離隊去拍拖好了。朋友聚會的氣氛，每對情侶都絕對可以操控得很好的；可是，假如他／她只顧牽著其伴侶，那麼，請不要說有多久沒有見過好友，也請不要說有多想念好友，因為這些一切都是廢話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我這個電燈泡自問盡責得很，我剪斷了自己的燈芯，只剩下一個透明的玻璃外殼。看到的，我裝作沒看到；聽見的，我裝作沒聽見。這對情侶外面架起了一層糖衣時，我時而獨個兒走在最前，時而與僅餘的好友聊天。這對情侶想跟我聊天時，我仍笑臉迎人、故作友善地「娛樂」他們</font>(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我真的有一剎那覺得自己的存在是為了娛樂他們</font>)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。但自問，作為電燈泡的我，實在很不好受。我不知道為甚麼要約出來，這本來是普通的朋友聚會，但我不知道為甚麼會當了電燈泡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我問過了一些人的意見，他們都說人人都是這樣的，這是正常的。真的正常麼？人人都是這樣就等於正常麼？我知道，一對情侶於朋友聚會中形影不離的情況多得很，但普遍不等於恰當。只要你能設身處地，假設自己就是你的朋友，你就會知道自己的行為有多不恰當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我不是要怪責任何人，也不是要訓斥任何人。只是這對情侶的行為提醒了我，假如我和男友跟一班雙方都相熟的朋友出來時，我會鬆開男友的手，跟其他朋友談談天，說說笑。我必須提醒自己，這次聚會是朋友與朋友之間的聯誼活動，而不是我和男友的私人約會。</font>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在好友面前承認對方是自己另一半的身份，固然是大方的表現；但願意鬆開情侶的手，走到其他好友身邊聊聊，也是大方的表現。在出席朋友的聚會時，請嘗試大方的鬆開你伴侶的手。</font></p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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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cooltintin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可怒也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Tue, 06 Jun 2006 00:11:18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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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有必要隱瞞．下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還未看《有必要隱瞞．上》的朋友們，請先別看這篇。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 </span></font></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三個故事中的男主角都遇著同一個問題，但他們就各自有不同的結局。明顯地，這關乎到處理手法的問題。阿拔太老實了，結果傷害了安安；阿琛太不會隱瞞了，結果讓小恩獨自承受痛苦；阿傑懂得有技巧地隱瞞，結果能與津津繼續深愛著對方。有些事情，是絕對有必要隱瞞的；有些情況，隱瞞不等於不誠實，只是不讓另一半留下陰影。除非你愛你的前度比現任的還要深，除非你不打算跟現任的繼續下去，否則，隱瞞就是愛的表現。你必須清楚知道，你的坦白絕不能蓋過你對另一半的心靈所造成的傷害。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 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試想想，阿拔最終還是選擇了安安，那麼阿拔的「坦白」是否多餘？因為阿拔的一個錯誤決定，安安受罪了，二人細水流長的愛情頓時化成灰燼。這種「坦白」，我瞧不起。阿琛雖然還對前度餘情未了，但他既然沒有跟小恩分手的打算，就應該把自己對前度的餘情，以及一切有關前度的物品好好的收藏起來；否則，縱使他們仍在一起，縱使小恩仍深愛著他，小恩從此會有所芥蒂，這段關係也不見得樂觀。阿傑在處理手法上，比阿拔和阿琛的乾淨俐落得多、聰明得多。阿傑不但深明在這個情況下，他有隱瞞的必要，還懂得隱瞞的技巧，不至弄得一團糟。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 </span></font></p></span></font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</span></font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這不是對現任的坦白不坦白的問題，而是讓現任的感覺好受與否的問題。只要任何一方感到被背叛了，被負的一方一般就會啟動自我保護系統，因為這是人性中最現實的本能反應：她</font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(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他</font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)</span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害怕再多受一次傷害。變壞了的食物，不管你怎樣加工，也不能回復原來的新鮮；一對戀人一旦有了芥蒂，感情就會變質，即使你出盡辦法想去彌補，即使你想繼續好好保存這段關係，恐怕也只是有心無力。只要你處理不當，就如同狠狠的將一根細小的銀針刺進另一半的心中；這根銀針雖小，但殺傷力驚人，它足以導致一段愛情流血不止而死。所以，如果你遇到類似的情況，請懂得有技巧地去隱瞞，別為你的另一半帶來不必要的傷痛和折磨。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 </span></font></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其實，不是因為第三者是前度，你才有必要去隱瞞；換轉是喜歡了新認識的，或是任何一個也好，只要你還未能從中作出抉擇，或者你已肯定你不會跟現任的分開，那麼，你的處理手法亦應當相同。</span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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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cooltintin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可怒也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Fri, 20 Jan 2006 14:34:18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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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有必要隱瞞．上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這個世界的其中三個角落裡，分別有著三個相似的愛情故事&hellip;&hellip;</p><hr /><p>角落一：</p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阿拔與安安是一對細水長流的戀人，打從他們在一起的第一天，他們就認定對方是自己的終生伴侶了。阿拔到了一間新公司工作，在那裡，他碰回他的前度女朋友。以前他們因為一些誤會，阿拔與她分手了。這次見面，冰釋前嫌，二人還比從前投契得多。他們無所不談，彼此間沒有秘密。有關阿拔的私人事，這位女同事比安安知道得還要清楚。</span></font></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起初阿拔把前度當作紅顏知己，當作一個很了解自己的好朋友。可是，他們的關係隨著時間起了變化。阿拔開始發覺自己再次喜歡上前度，而他也知道前度同樣喜歡自己。阿拔受著良心的責備，他自覺背叛了安安，對不起安安。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 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阿拔很掙扎，不知道該選擇哪一個。阿拔終於忍不住了，就跟安安說：「我發覺我喜歡了另一個女孩子，但我跟她甚麼也沒有發生過，我也不想跟你分開，可是我又真的很矛盾。我跟你說，只是因為我覺得這件事應該要讓你知道。你給我一點時間，讓我好好的想清楚好嗎？」</span></font></p></span></font><p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</span></font><font face="新細明體"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縱使安安知道選擇權如果落在阿拔手裡，自己的尊嚴便不知應擱在哪裡；可是，她仍然邊哭著邊等待阿拔的答覆。安安傷心透了，但是她仍然很愛很愛他。等了一個星期，阿拔終於有了決定，阿拔決定繼續跟安安在一起；他還答應安安以後也不再見他的前度，因此他轉了工，換了電話號碼。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</span></font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但事情的結局並不圓滿。以前安安事事都會先替阿拔著想，但這件事發生了以後，安安開始替自己建起了一個防護網，因為她害怕再受到傷害。以前安安一見到阿拔，二人便會滔滔不絕地說下去，但這件事發生了以後，二人的話都少了，更有些不自在的感覺。安安最後因為抵受不了這局促的感覺，還是向阿拔提出分手了。</span></p><hr /><p>角落二：</p><p>阿琛和小恩一向都是一對非常纏綿的戀人，旁人也覺得他們肉麻得很。一天，小恩看見阿琛的手機裡，有一張他跟一個女孩子的合照。小恩覺得這張臉有點兒熟悉，可是就是想不起來她是誰。小恩心裡酸溜溜的，便緊張地問阿琛那個女孩子是誰。阿琛強忍心中的不安，回答說：「沒甚麼，只是同校的小師妹而已。」然後趕快收起手機，轉換話題。但阿琛不知道，他的反應已經出賣了他。</p><p>阿琛的朋友，小恩全都認識的，但就是不太熟。今年，阿琛有朋友大學畢業了，他要到學校跟朋友拍畢業照。小恩想跟著去，但阿琛諸多阻攔。「你跟那些朋友都不太熟，我怕你會悶呢！」「你的工作太辛苦了，平時沒有好好的休息，你就多留在家裡休息休息吧！」小恩沒有理會，到了阿琛的朋友畢業那天，她獨自到學校去。甫走進花園，小恩看見阿琛跟一個女孩子談得很開心。小恩再看清楚一點，是阿琛手機裡的那個女孩子呢！這時小恩終於想起來了：「這個女孩子是阿琛的前度女朋友呢！」</p><p>小恩氣得轉身就走，阿琛察覺了，立刻追上去。他們吵了半天，小恩怪阿琛太不坦白，而阿琛則極力澄清他跟那個女孩子的關係，還肯定的說自己一向都很愛小恩。最後，小恩因為太愛阿琛了，所以讓這件事不了了之。雖然小恩繼續跟阿琛在一起，但是小恩仍常常在阿琛背後，為著這件事而悶悶不樂。</p><hr /><p>角落三：</p><p>阿傑與津津是一對永遠都處於熱戀期的戀人，他們常常都會花點心思，為對方製造驚喜，務求令對方在每一刻的相處都感到窩心。一天，阿傑在街上碰到他的前度女朋友。以前，阿傑跟他的前度都深深愛著對方的，後來因為遭到雙方家人的反對，兩人被逼分開。阿傑足足花上了兩年時間，才能重新振作起來。</p><p>阿傑跟前度分手後就失去了聯絡，彼此分隔了六年，一直都沒有再見面。多年不見，阿傑以為自己放得下了。可是，這次見回他的前度，他才知道自己依然很愛她。阿傑既愛前度，又愛津津，所以他不想傷害任何一個。他心裡很矛盾，想再跟前度試試看，但又放不下津津。</p><p>一瞬間，阿傑做了決定：放棄前度。阿傑在前度還沒有看見他前，不動聲色，迅速地溜走了。這件事阿傑沒有向津津提起過，至於一切有關前度的物品、照片等，阿傑一直都小心安放，留為紀念。阿傑明白，過去的已經過去了，珍惜眼前人才最重要；他與前度的事，將會是心裡一個恆久的秘密。津津雖然毫不知情，但至今仍然與阿傑恩愛地生活著。</p><hr /><p>看畢這三個故事後，你得到甚麼啟發？</p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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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cooltintin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可怒也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Sun, 15 Jan 2006 12:50:39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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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一群可悲的員工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還記得我在舊公司上班時，首兩個月我沒有一天真正開心過。但就在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那天，我第一次感到開心和滿足。話說這間公司有一個無聊至極的規矩：臨時工的員工是沒有抽屜用的。這間公司所購入的書桌款式，是書桌與抽屜分開的，整個抽屜可以拉出來那種。臨時工的抽屜全都被抽了出來，只有長工才有用抽屜的權利。你有東西要放置麼？他們會無限量供應 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A4 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紙的紙皮箱給你，這就是這間公司對臨時工的「厚待」。</span> 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從我第一天在那裡上班開始，我就知道我對這間公司的歸屬感必定是「零」。當然，沒抽屜用是其中一個原因。其實有沒有抽屜用我並不在乎，我在乎的只是公司如何對待自己的員工。這間公司無聲地告訴我，他們不會顧及員工的感受，因為他們深信，只要有錢，不愁聘請不到人。我很討厭這種「流浪」、「被人放逐」、不被受尊重的感覺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這間公司很會做表面功夫，從我第一天上班開始，已經派遣了一個在我眼中是「小腳色」，但她自以為是「大人物」的低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b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婆來「照顧」我。低b婆每天總是嘮嘮叨叨地問我同一堆問題，問我有沒有甚麼需要、我對自己的工作有沒有甚麼不明白、公司有沒有甚麼需要改善等等。我懶得理她，只是說出了一個很簡單的答案：「沒甚麼。我只想要一個抽屜。」只是一個抽屜，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，可是這間公司卻辦不到。我不怕自己會因此而被人取笑，我更加不會因為怕被人取笑而不敢問。同一個問題多問了兩次，低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b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婆就敷衍我，給我一個所謂的答覆。低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b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婆說她有替我反映，但公司暫時沒有刪除這個規矩的打算，然後說甚麼公司的規矩並非一時三刻就改得了的廢話。我沒有聽下去了，她的話被我的耳朵拒諸門外。她真的有向公司反映嗎？我從來都不覺得她會這樣做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"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這間公司又有另一個規矩，就是當臨時工約滿時，他們需要撰寫一份報告給公司，說說自己在公司裡的職責是甚麼、學到些甚麼、對公司有甚麼改善的建議等等。雖然我的合約還未到期，但由於低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b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婆之前問我有甚麼建議時，我總是說沒有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(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因為我知道就算我真的說了出來，也只是對牛彈琴，白費唇舌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)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，於是她便以第一階段工作差不多完成，要進行檢討為藉口，要求我撰寫一份報告，她顯然是想逼我說些東西來。我想了很久，最終還是決定不給他們實際的建議，結果寫了一篇廢話。但其中有一件事情我是必寫無疑的，就是臨時工的員工沒有抽屜用的問題，我建議公司能給所有臨時工的員工一個屬於自己的抽屜。報告呈交了，哪怕你們笑我膚淺，我一點兒都不在乎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報告呈交後的一星期，即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八日那天的午飯前，一位仁姐把一個抽屜推到我身旁，說這是給我的。最初我想要的時候又不給我，到了現在不需要的時候才給我，我根本不會稀罕，所以反應非常平淡。低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Verdana">b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婆還走過來問我有抽屜用是否很高興，像是來贈慶般，當時我的本能反應，就是禮貌地裝出一副很高興的模樣，但實際上，我甚麼感覺都沒有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直到下午，我才發覺，原來有抽屜用的不止我一人，而是公司裡所有的臨時工都有呢！我還看見一個很有趣的情景：一位同事樣子很滿足、很興奮地將一包包零食放進他的抽屜裡。這一刻我真的打從心底的笑了出來。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又說甚麼至少要等一年半載，公司才考慮刪除這個規矩，那現在又是怎麼的一回事呢？只是一份報告就把問題解決了嗎？真可笑。</span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其實答案，我是知道的，因為當時我還有利用價值。</span></p><p><span style="font-size: 9pt; font-family: 新細明體">這間公司的員工很奇怪。有些東西本來是他們應有的，但他們似乎不知道。在一位新聘請的員工入職前，公司會因應個別情況將員工應有的福利抽走，到了那位員工入職後，公司又會把福利逐少逐少的發給他，然後那位員工便會因這小小的「恩賜」而感到開心和滿足，還天真的以為公司很體恤員工，盡心盡力地為公司賣命。我不得不說一句，這間公司的老闆的確很精明，因為他們懂得聘請一群思想單純的員工。最初我以為那些員工只是逆來順受，但原來他們根本不知道甚麼是「逆」。唉！可悲！可悲！</span></p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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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cooltintin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可怒也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Mon, 12 Dec 2005 12:30:48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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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聰明的問題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熱戀期，每段愛情的起點。走過熱戀期後，下一站會是終點嗎？</p><p>「你在哪裡？」這並非女朋友的開場白，而是她真的想知道。</p><p>「我在坐公共汽車回家。」</p><p>「你一個人嗎？」</p><p>「不是。」</p><p>「那麼你跟誰在一起？」</p><p>「同事。」</p><p>「哪一位同事？」</p><p>「我晚一些再打電話給你吧！」男朋友無情地掛了線。</p><p>女朋友生氣極了，立刻再致電給男朋友。</p><p>「誰在你身旁？」</p><p>「我不是說晚一些再打電話給你嗎？」</p><p>「是女的，對不對？」</p><p>「待會兒再說吧！」</p><p>「是女的，對不對？」</p><p>「對。」</p><p>雖然身為女性，但也替這個男的感到無奈。男的不肯說，並非因為他心中有鬼，也並非因為他為人鬼祟，不夠大方，這只是關乎到面子問題。男人是愛面子的動物，他們最討厭在別人面前失威，給女朋友盤問這等「侮辱」的事情，絕對不容許它發生。</p><p>對於愛情，男人和女人的處理手法很不同。女人喜歡問問題，甚麼時候都問，甚麼都會問，甚麼都想知。男人也想知，但他們甚少問問題，因為他們明白，只要女朋友想說，就自然會說出來；女朋友不想說的，也無謂勉強她。你可以不同意男人的處事手法，你可以說男人不會關心女人，但請你千萬別干涉他。其實問問題應該要看時候的，時機不對，就是你不識趣，就是你不聰明，就是你不體貼，你一定被判死刑，不得上訴。</p><p>女人喜歡問問題，不等於男人喜歡答問題。就算女人再遲鈍，她的疑心也會使她變得「聰明」。從男朋友的答話中，女人一定猜到多少的。很多時候，是否得到確切的答案並不重要，是否懂得做人的智慧才最重要。心裡有數就好了，說穿了，只會變得沒趣，那又何必呢？時候不對，問題會變得愚蠢；時候對了，問題就會變得聰明。這個你懂嗎？</p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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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cooltintin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可怒也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Sun, 11 Dec 2005 19:31:08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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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title><![CDATA[禽獸鬥]]></title>

	<description><![CDATA[<p>假如你正在公司工作，忽然有一名派傳單的男人到來，本來想進入你的公司派傳單，可是他卻不知道，你公司的門是被密碼鎖鎖上的，而且門是推不是拉的，最後他用了他慣常用的力度（這種力度對於一般人來說，是遠超於我們使出九牛二虎之力的力度），一手將門向外拉出。結果，他真的把門拉出了少許。那就是說，門已給他拉壞了。這個時候，你會怎樣處理這件事呢？ <br /><br />所有目擊者都嚇得目瞪口呆，然後便走上前，開始嘗試以慣常的方法開這扇門。不幸地，門開不到，一團糟的弄了好一陣子，終告放棄。當時公司的其中一位大老闆，也是當時唯一一位未下班的大老闆，因為有要事，趕著離開。他以為這只是一樁小事，很容易解決，而幸好公司有一個後門供人在必要時出入，結果他頭也不回，便放心地離開了。 <br /><br />公司所有的大老闆全都走了，這樁「小事」只好留待高層 Y 小姐來處理。不知到目前為止，大家覺得這件事是小事還是大事呢？其實本人覺得只是小事一樁。 <br /><br />派發傳單的男人是一間快餐店的員工，他對剛剛把門拉壞一事似乎懵然不知，他看到的只是一扇拉不開的門。於是他便將傳單從門縫處遞進來，然後就想轉身離去。Y 小姐怒氣沖沖地拿著傳單，致電到那間快餐店，對方一接聽電話，她的第一句便是：「你們的員工拉壞了我們公司的門，你們要賠償啊！」相信接聽電話的那個人當時必定是滿腦子問號，於是便叫另一名自稱是快餐店老闆的人來應付 Y 小姐。對方了解了整件事後，就說自己其實不是老闆。顯然是不想負這個責任，之後還說了些令 Y 小姐怒髮衝冠的說話，大概是「你們公司的門壞了與我何幹？」之類。大家在電話中爭吵了好一陣子，最後還是在 Y 小姐沒有得到滿意答案的情況下掛線了。 <br /><br />另一邊廂，原來「砰砰聲」早已走到門外與那個男人交涉，由於公司的門的隔音很好，我們在裡面的甚麼都聽不到，只見那個男人表現得越來越暴躁，而「砰砰聲」則拿著紙筆不斷地寫。當時我感到很奇怪，他在寫甚麼呢？談判的過程中，需要書寫這一環的嗎？ </p><p>Y 小姐掛線後，氣得半死，一聲令下：「千萬別讓那個男人離開！」 <br /><br />不知是那個男人真的這麼難馴服，還是公司裡根本沒有一位曉得談判的仁兄，除了「砰砰聲」，公司其他僅餘的男士們都陸續出去當救兵，虛張聲勢。有些女同事則在裡面開玩笑地說：「我們這兒有否辯論學會的人士，快出去支援吧！」後來不知是誰再致電給快餐店的老闆，又吵了半天才肯掛線，其後 Y 小姐對其中一些職員說：「他們（快餐店老闆）現在上來。」這時，門終於被一群屢敗屢戰、百折不撓、意志力頑強的同事們打開了。 <br /><br />門既已打開，本人抑壓了幾個世紀的好奇心終於要爆發了，於是就立刻探個頭去看個究竟（主要只是想看看那男人有多難馴服）。幫主站在我旁，二人頓時一字排開，拼湊成「八婆」二字。</p><p>當聽到了那個男人的聲音時，幫主與本人的心是一致的，先是一個問號，再來一陣子的心酸。那個男人不是在說些甚麼難聽的說話，因為他根本不會說話，只會咿咿呀呀，他&hellip;&hellip;只是一個啞巴而已。剛剛是誰說要找一個擅長辯論的人去應付他呢？ <br /><br />一向感性的幫主，見狀後嘗試回到自己的工作天地工作，以求平伏自己激動的心情。可是，她還是眼泛淚光，幸好眼淚及時被紙巾阻撓，否則，相信定必淚流成河。此刻心中泛起了一個念頭，便立刻稟告幫主：「我除了同情那個男人外，還覺得整件事對快餐店老闆很有利，因為只要有半點同情心的人，面對著這個啞巴，定必心酸繼而心軟，放過他不再追究了。那就是說，不論那男人犯了甚麼過錯，只要遇著一些好心人士，快餐店老闆都不須負上任何責任。」我這樣想，總有些人覺得我很不應該。但我的直覺告知我，快餐店老闆才沒有那麼善心，聘請一名殘疾人士打工。 <br /><br />又過了好幾個世紀，兩名快餐店老闆終於來到了。眼見「砰砰聲」越來越激動，其後又隱約聽到以下幾句對白： <br /><br />快餐店老闆先是指著在與他們爭論的同事們說：「你們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個通通都是『廢柴』！」又說：「我不是不想賠償你們的損失，但眼見你們那麼多人欺負一名殘疾人士，我真的看不過眼！」後來不知是哪位同事嘗試嚇唬快餐店老闆說要控告他，他便說：「你們試試看，他（指著那個啞巴）只會咿咿呀呀，看看到了法庭，法官是否知道他在說甚麼！」「砰砰聲」頓時發了瘋似的，對著快餐店老闆說了一連串似乎只是用來宣洩自己的情緒，好像對事情沒有多大幫助的說話：「你真會做戲！你絕對有資格拿最佳男新人獎！」幫主聽罷便無奈地對我說：「給你猜對了！」 <br /><br />以上的可算是一場錯誤的談判示範，大家都彷彿失去了理智，只怪他們太在意別人的批評了。當然，被人罵「廢柴」，定必怒氣衝天，如果不在意，好像是不會維持自己尊嚴的表現。但此時此刻，那位啞巴的感受，似乎比我們丁點兒的尊嚴更應受到重視呢！ <br /><br />罵戰沒完沒了，Y 小姐終於忍受不了，吩咐一名職員說：「報警！」但我和幫主都想著同一個問題：「真的有這個必要嗎？這只會難為了那位啞巴，你們有人理會過他的感受嗎？何必小事化大呢？」當然，又是意氣之爭罷了。一時之氣，可以對一個人造成很大的傷害，要不得。 <br /><br />警察到場，了解了整件事，警察甲在安撫那個啞巴（見狀再一次心酸），警察乙則在調解糾紛。快餐店老闆不肯賠償，於是警察乙便拉 Y 小姐到一旁，問問可否和解，又嘗試向 Y 小姐解釋，如果把事情鬧大，浪費時間之餘，又浪費金錢聘請律師出律師信、打官師等，損失的只會比現在的還要大之類的說話。說到這兒還好好的，但後來警察乙說了一句會引來連場炮轟的話：「其實在這件事上，大家都要負上責任，分別只是在於誰的責任大些。」不出我所料，Y 小姐的即時反應是：「我不覺得我們公司需要負上任何責任呢！」對整件事亳無半分貢獻的旁邊鶴「低B婆」便附和說：「我也不覺得我們要負上甚麼責任！」火上加油是你的嗜好嗎？應聲蟲你的外號嗎？然後我聽到的更為可笑，「低B婆」竟然對警察乙說了一句：「這是關乎到 cost effective 的問題！」當時的我下巴跌至胸口位置，想喪笑，心想：「現在不是考試，說出任何有關商學科的專有名詞是不會加分的呢！只會讀死書，你認為自己應用得很好嗎？」談判終告失敗。 <br /><br />最後出場的是一名「整鎖佬」，他說門被卡住了，只是因為門的一口螺絲釘被拉至鬆脫，換上另一口新的便可以了。最後結帳，承惠五百大元。一口螺絲釘價值五百大元，哈！他真會做生意。 <br /><br />吵了半天幹嘛？還是得等待一個具體的數字才可以談嘛！Y 小姐覺得自己作出了最大的讓步，帶有半分傲氣地對快餐店老闆說：「這個數目，你三百我兩百吧！」當然，快餐店老闆否決了：「不行，一人一半吧！」Y 小姐不甘心就此屈服。不知何時，事情無疾而終，散場，謝幕。Y 小姐最後跟一位職員說：「叫他們等收律師信吧！」 <br /><br />我和幫主此刻只是十分擔心那個啞巴，他只有兩個下場：不是被解僱，就是從他的薪金中扣除要賠償的金額。很可憐呢！雖然，他是應該為自己的過錯負上一定的責任，不論這過錯是有意還是無心之失。其他的，我們也不想理會了，反正他們只是一群只會爭一時之氣的、自以為很理智的冷血生物。真的會出律師信嗎？有待下回分解。 <br /><br />差點兒忘記為大家描述那啞巴的外貌。如果沒有聽到他在咿咿呀呀，單單觀看外表，他是一個染了一頭啡金色頭髮，態度囂張而又不被別人看得起的年輕人。你會因為他的這個外表而收回些少同情嗎？</p><p>其實最終我和幫主對他的同情可能是多餘的，因為也許他根本不把這當作一回事。</p>]]></description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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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dc:creator><![CDATA[cooltintin]]></dc:creator>

		<category><![CDATA[可怒也]]></category>

<pubDate>Thu, 08 Dec 2005 21:33:30 +0800</pubDate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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